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补贴。
本次补贴只针对个人消费者,企业等非个人消费者暂不参与此次以旧换新补贴。旧车车主、新车车主、补助申请人三者为同一人。
自2024年9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报废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换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实施“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追溯管理的电动自行车,且购买新车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新购车辆价格以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每个消费者仅补贴1辆新车。
鼓励享受补贴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
2、新电动自行车补贴要求: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实施“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追溯管理的电动自行车。如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
1、消费者向商家交付并委托办理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或自行办理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同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并完成上牌登记。
2、通过“粤焕新”活动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含银行账户信息),并上传旧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行驶证等原件图片或扫描件球友会app,提交补贴申请。
①、旧车回收证明由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具;注销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消费者可按实际需求,通过委托商家代办或者自行办理的方式办理相关证明手续,可通过关注“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电动自行车服务”小程序进一步详细了解报废注销流程;微信搜索“东莞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名录”,可找到东莞市商务局公众号发布的资质企业名录及联系方式)
②、旧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新车具时间应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行驶证发证日期应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
1、活动平台通过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资格核验系统,对补贴申请人进行资格核验。
2、商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按职责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审核不通过的,由活动平台将原因反馈申请人。(消费者可以通过活动平台查询补贴审核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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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时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月10日。
消费者通过“粤焕新”活动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含银行账户信息),并上传旧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行驶证等原件图片或扫描件,提交补贴申请。
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受理申请,不予补贴。
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补贴。
审核通过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消费者可以通过活动平台查询补贴审核进展情况)
活动平台通过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资格核验系统,对补贴申请人进行资格核验,审核通过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消费者通过“粤焕新”活动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含银行账户信息),并上传旧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行驶证等原件图片或扫描件,提交补贴申请。
消费者通过“粤焕新”活动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含银行账户信息),并上传旧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行驶证等原件图片或扫描件,提交补贴申请。
2024东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每个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补贴标准为一次性补贴500元。
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补贴。
自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本次补贴只针对个人消费者,企业等非个人消费者暂不参与此次以旧换新补贴。旧车车主、新车车主、补助申请人三者为同一人。
【导语】: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补贴。
本次补贴只针对个人消费者,企业等非个人消费者暂不参与此次以旧换新补贴。旧车车主、新车车主、补助申请人三者为同一人。
自2024年9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报废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换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实施“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追溯管理的电动自行车,且购买新车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新购车辆价格以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每个消费者仅补贴1辆新车。
鼓励享受补贴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
2、新电动自行车补贴要求: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实施“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追溯管理的电动自行车。如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
1、消费者向商家交付并委托办理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或自行办理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同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并完成上牌登记。
2、通过“粤焕新”活动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含银行账户信息),并上传旧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行驶证等原件图片或扫描件,提交补贴申请。
①、旧车回收证明由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具;注销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消费者可按实际需求,通过委托商家代办或者自行办理的方式办理相关证明手续,可通过关注“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电动自行车服务”小程序进一步详细了解报废注销流程;微信搜索“东莞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名录”,可找到东莞市商务局公众号发布的资质企业名录及联系方式)
②、旧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新车具时间应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行驶证发证日期应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
1、活动平台通过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资格核验系统,对补贴申请人进行资格核验。
2、商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按职责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审核不通过的,由活动平台将原因反馈申请人。(消费者可以通过活动平台查询补贴审核进展情况)